習近平總書記指出,“法治同開放相伴而行,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,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。”為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,服務“一帶一路”倡議下中烏法律領域交流合作需求,落實中國-中亞法律合作機制建設要求,10月15日至19日,我校代表團赴烏茲別克斯坦,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與合作交流。

代表團先后訪問塔什干爭議解決中心、塔什干國立法律大學和云德律師事務所(塔什干)等機構,就法律教育、商事仲裁、法律查明及人才培養(yǎng)等議題進行深入交流,達成多項合作共識。雙方一致認為,應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,推動中烏法律合作在更高水平上實現(xiàn)共建共享。

“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(huán)境。”在塔什干爭議解決中心,代表團與烏方就聯(lián)合建設國際仲裁分中心達成初步共識,擬以“爭議解決+法律服務+人才培養(yǎng)”為定位,聯(lián)合組建專家委員會,制定仲裁規(guī)則、培訓仲裁人才,為在烏中資企業(yè)提供高效、便捷的法律服務,助力構建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區(qū)域法治合作機制,積極回應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“要堅持在法治基礎上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,在擴大開放中推進涉外法治建設”的實踐要求。

在法律查明領域,代表團與塔什干國立法律大學、云德律師事務所簽署三方合作意向,共建“中國—中亞法律查明中心烏茲別克斯坦分中心”。該中心將整合兩國法律法規(guī)、典型案例和仲裁規(guī)則等信息資源,發(fā)布法律查明報告,為跨境投資與學術研究提供精準支持,是“建設同高質量發(fā)展、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,為中國式現(xiàn)代化行穩(wěn)致遠營造有利法治條件和外部環(huán)境”的具體舉措。

在校際交流方面,代表團與塔什干國立法律大學達成師生互訪、科研合作、資源共享等共識。雙方將圍繞“一帶一路”爭端解決、中亞商事法律、電子商務法律規(guī)制等課題開展聯(lián)合研究。代表團成員師怡、劉學文在塔什干國立法律大學作專題講座,介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和國際意義,指出“以人民為中心”的法治理念與烏方注重公正和民生的理念相通。講座受到烏方師生熱烈歡迎,有效促進了法治思想的國際交流與認同。

為拓展學生國際實務機會,代表團還與云德律師事務所簽署合作協(xié)議,建立我校首個烏茲別克斯坦法律實務實習基地。雙方將共同開展法律實踐教學,指導學生參與案件代理和企業(yè)合規(guī)審查,實現(xiàn)“理論教學—實務實踐”貫通培養(yǎng),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培養(yǎng)一批政治立場堅定、專業(yè)素質過硬、通曉國際規(guī)則、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涉外法治人才”的方向指引。

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“推進涉外法治工作,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,促進國際法治進步,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。”此次出訪是西北政法大學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、服務國家涉外法治戰(zhàn)略的重要舉措。學校將以此為契機,深化中烏法律交流合作,推動“一帶一路”法治共建,為構建公正合理的國際法治秩序貢獻中國智慧與高校力量。
(供稿: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撰稿:王英建 審核:陳夢琦)